跳至主要内容

外交特考專業英文考試技巧及準備方法

 由於收到網友詢問:可以請教一下英文專業科目的準備方式嗎?

因此有了這篇文章,個人認為其他語種亦適用。

記得我當時考試時其實時間沒抓好,寫到作文時只剩30分鐘甚至更少,考完這科真的是覺得無望了,但成績出來意外地有80幾,因此認為有掌握到技巧可以分享。

        外特英文考寫作翻譯跟選擇,我平常其實也很懶的練習,所以我大致上是靠修學校的英文授課課程以及接接翻譯工作來練習的。

1.精讀新聞

        平常可以準備的方向是精讀重要新聞,可同時做翻譯練習,這個推薦紐約時報的app有中英翻譯對照,以及整理摘要作為寫作的題材,並於考前熟記。


2.套用理論以及和台灣外交策略連結

        由我考試經驗來看,我發現比起用字譴詞,他們或許更重視內容。他們也不是要找英文寫的多優美或是文法完全沒錯的人,我在打鐘後甚至發現嚴重文法錯誤沒有改到qq。但是我有用了國際關係理論以及舉出實際例子和台灣的外交策略等等相結合,就是可以假設你是外交官的話,可以怎麼做提升國家地位。舉個例子,和他國合作就是ㄧ個萬用的內容,這平常可以想好模版,時間不夠時的救星xd。


3. 5分鐘寫作練習

        另外再分享個平常練習方法,猶記當時幾度夢到英文考差了,考前向朋友求救,他用腦力激盪的方式讓我練習英文寫作,就是出題目給我,限時5分鐘就是想到啥就寫啥這樣,好處是5分鐘心理比較不會有負擔,也練習較多題目,而且其實寫下的內容就很容易擴寫成一篇文章了。

        大概這樣,有想到其他東西或大家有何問題再補充,祝大家考試順利:)

#外交特考 #專業英文 #考試技巧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如何閱讀英文文獻

大家好,我是Cyn目前就讀政大研究所碩二,之所以會有這個主題是因為在書寫研究所學習到的技能時衍生出來的,並回憶到當初希望我自己及早知道讀文獻的方法,畢竟大學時期有幸逃過文獻的荼毒,沒想到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a. 閱讀方法 讀文獻就像寫托福閱讀一樣,要有skim, scan的技巧。前言、結論大標題先掃過,以及每段第一句讀過,如果這段重複或不想看了,就果斷跳過吧,那麼多頁不差這幾句的! b. 記錄方法 讀文獻的重點在留下了什麼,我的經驗是全文畫完線後,根本忘記看了什麼東西,浪費時間又生命又很容易神遊,因此,我後來的做法是每篇文章就記核心的重點,並用一句話總結全文,記錄在notion裡,重點通常會出現在結論段,為了方便引用,會連作者、年份等等資訊一併紀錄。 像這樣,這是兩篇文的重點,再標上頁數好處是之後寫相關主題的研究較好引用:   其他預計書寫的主題還有如何準備資格考,也是基於這個方式衍伸而來的,大家有什麼疑問或感想歡迎留言。

國際法案例-2001 年《卡達對巴林海域劃界與領土問題案》

在 20 年間,海灣國家卡達跟巴林對ㄧ島嶼的 主權歸屬 ,如特定海灘歸屬以及海洋劃界產生爭執。 以沙國國王為調停人,使用斡旋( good office )的方式,兩國在國際法院,透過共同致力於協商,以達成爭端解決的可能性。 17. 沙國國王:在 1987/12 分別與卡達、巴林兩國致函,說明他的新提案 1987 年 12/21,26 兩國國家元首收到信件,沙國的提議涵蓋以下 4 點: A. 第一點:所以的爭端相關事務皆需讓海牙國際法院知悉,為了最後判決,以及兩國對此的執行 B. 第二點:維持現狀 C. 第三點:組成委員會,與會代表需涵蓋巴林、卡達、沙國 目的是:根據國際法院的章程法律,為滿足其將爭端提交至法院之要求,才能做出約束兩造的最終判決 (意思是這委員會目的是為了讓此爭端提交國際法院,以做出最終判決) D. 第四點:沙國國王會持續扮演斡旋的角色,以確保其實施 [國際法院述說兩造雙方一系列的(意見)交換: 雙方為達成以特定問題之形式,又被稱作巴林方案,將爭端交予國際法院] 19. 但該問題兩年後又在 1990 年海灣國家於杜哈的合作性年會中被提及 卡達讓大家知道他打算接受巴林方案( formula ) 巴林、卡達、沙國外交部長簽署通告紀錄: 在沙國國王斡旋的架構下,在沙國外交部長面前,巴林和卡達的爭端(解決方案),在這些國家間生效 文字內容是阿拉伯文,卡達提供的翻譯如下: 同意下列內容: A.     對於過去兩造同意的內容進行再確認 B.     為繼續斡旋至 1991/5 , 在這段期間後,兩造根據巴林方案提交協議於國際法院 程序從卡達接受此提議開始,沙國的斡旋在提交仲裁期間會持續進行 C.      萬一兩造達成雙方皆可接受的兄弟條款,本案會從仲裁中移出 20. 沙國國王的斡旋在時限下,未達想要的結果,且在 1991/7/8 ,卡達在法院反對巴林前,創制了程序 卡達認為兩造雙方皆同意接受國際協議的情況下,法院已有管轄權裁定爭端 ,如同卡達提交的申請(內容) 反之, 巴林認為 1990 年的通告沒不構成合法拘束力 21. 首先,法院在分析文本前, 先探究卡達所依的文件本質 (條約的解釋) 22. 各造同意 1987 年 信件 可構成對雙